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、局属各学校:

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强化和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,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督导时间

20151019日—23

二、督导内容

本次督导主要依据是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 专业标准(试行)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》、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,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是:

1.师德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;

2.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

3.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

4.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及师德档案的建立管理。

三、督导方式

1.自查。局属各学校要针对督查的重点内容,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形成客观、真实、准确的自查报告。各县(市、区)要全面梳理总结本地以上几项工作进展情况,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,积极进行整改,形成工作报告。各地各学校要把自查情况于20151015日前报市教育局北楼611室师训科,电子版报至师训科邮箱shixunke20060906@126.com

2.督导检查。督导组深入各县(市、区)、各学校,通过听取工作汇报、个别访谈、问卷调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,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通报批评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督导接待从简,遵守廉洁纪律,不得因迎接督导检查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。

2.市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有关规定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。督查工作结束后,将督导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。